一、项目编号:DCZBHT-2024-2074(招标文件编号:DCZBHT-2024-2074) 二、项目名称:郑州警察学院语言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鹏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彭公祠街6号楼4层 中标(成交)金额:103.32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河南鹏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楠、白芳芳、宋博、崔金国、朱晓霞(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规定按货物类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398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警察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郑州警察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31号 联系方式:高老师 0371-606663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区1202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张亚龙 0371-65585907、15617727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龙 电 话: 15617727537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