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界山镇生活垃圾箱(桶)转运收集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外运市场化承包服务(二次)):
采购包预算金额:1,430,2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30,28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C13050200-垃圾处理服务 | 界山镇生活垃圾箱(桶)转运收集及垃圾中转站垃圾外运市场化承包服务 | 1(项) | 否 | 服务:中转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和垃圾外运至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厂有限公司,我镇辖区内指定垃圾箱(桶)转运收集的承包业务;1、界山镇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平时均运至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厂(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厂有限公司)焚烧处理,单程距离为32公里,转运车辆为后8轮大型汽车(由采购单位提供);2、垃圾箱(桶)转运收集,现有垃圾转运车辆情况,配2辆压缩式垃圾车(闽C818KC、闽C086KC),本次不提供小勾臂车辆,拟由中标公司自行提供小勾臂车,全镇共需集中转运的勾臂箱25个,240升垃圾分类桶500个。转运车辆的违章处理及一切交通事故赔偿由承包方负责;驾驶员工资、保险以及内部人员管理费用由承包方提供。服务期:1年,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 1,430,28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泉港区界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泉港区界山镇界山村
联系方式:13107800077、15160404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60号综合楼C栋C2梯15楼
联系方式:0595-28865518/18606088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95-28865518/18606088862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筑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