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眼科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A02320600-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 | 眼科激光治疗仪1批 | 1(批) | 否 | 采购Nd:YAG眼科激光治疗仪、YV04眼科激光治疗仪各一台。 | 950,000.00 | 工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3)本项目不支持远程开标。须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单位负责人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现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项在投标文件内也须提供)。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尤溪县总医院
地址:尤溪县城关七五路16号
联系方式:150805859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三明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劲松路9号409室
联系方式:13859175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姗姗、陈玉凤、吴文芳
电话:1385917513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三明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