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稳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08日 08: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积极稳妥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对执行超20年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进行全面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实现历史性突破。
一、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组织高位推动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部署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将此项改革列为自治区深化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稳妥有序推进。明确通过推进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与新疆发展阶段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增强自治区级财政统筹调控能力,规范自治区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对于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有效应对新矛盾新挑战,提升各级政府财政“造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意义重大。要求各地各部门提高思想认识,吃透改革精神,精准落实政策,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守正创新激发活力
以财政改革服务高质量发展,聚焦财政管理中的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解决现行体制运行存在的难点痛点。针对自治区级统筹调控能力不足的问题,通过新增按比例分享各地县主体税种收入和部分非税收入,增强自治区级调控能力,改革后自治区预计每年新增分享地县收入约400亿元,统筹用于加大对困难地县保障力度和落实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同时,为保障地县既有财力,以2020-2022年收入平均数核定对各地补助基数,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针对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不均衡的问题,通过调整部分共同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分担比例,扩大自治区级保障范围,完善“奖优扶困”的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体系,统筹改革后自治区分享收入增量和中央均衡性转移支付,建立激励性转移支付制度,对财政收入增速高、质量好的地县给予奖励,调动地县组织收入积极性;建立自治区对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县市财力补助力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针对地州市级制定不合理财力上解政策,造成基层财政运转困难的问题,通过厘清地县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集中财力不是以均衡所辖地区财力分布为目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明确等上解政策,限期清理停止执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针对部分县市财政收支运转困难的问题,探索试行“自治区直管县”管理改革,选取部分欠发达县、财政较困难县探索实行自治区直管县改革,采取财力算账直接到县、预算执行管理直接到县、国库资金调度直接到县,增强困难县市财政保障能力。
三、坚持结果导向,稳妥实施确保成效
为确保新旧体制有效衔接,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地县主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对启动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财政厅对照改革具体举措,加强对地县工作指导,开展改革业务专题培训。建立改革工作台账,逐项推进落实。2025年1月1日起,自治区新的财政体制已顺利执行,一是自治区财政厅已按照改革方案核定对地县收入返还基数298亿元,财力缺口补助基数78亿元,建立均衡性转移支付并提前下达各地,保障地县财政平稳运行。二是自治区财政厅会同税务和人行部门印发《关于调整部分税收及非税收入缴库办法的通知》,共享收入已按照新的划分比例分别入库,收入预算执行平稳有序。三是制定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地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四是自治区各级已按新的收入划分体制编制执行2025年收入预算,新旧体制顺利衔接。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结合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改革内容和工作推进步骤,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推动逐步建立健全权责配置更为合理、收入划分更趋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自治区以下财政体制。一是及时跟进了解改革后地县财政体制运行情况,及时研究处理新体制运行存在的问题。二是密切关注改革后收入划分体制运行情况,及时会同税务、人行等部门解决收入入库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三是指导各地州市做好地州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四是组织各地州市开展地州市级不合理上解体制清理工作。五是探索推进“自治区财政直管县”改革工作。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