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资金较大的采购项目,各高等学校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风险评估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09:16
山西:资金较大的采购项目,各高等学校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风险评估
获悉,6月10日,《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对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作出要求。
《通知》要求健全内部控制工作运行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监督评价部门和实施责任主体,细化重大决策程序,确保内部控制覆盖所有经济活动,实现决策、执行、监督分离。还要求完善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以预算管理为主线,加强对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等的控制,防范舞弊和廉政风险,规范非学历教育、附属单位管理等。
《通知》还要求加强内部控制文化与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全员风险意识,鼓励设立专职岗位,提升人员专业能力。
原文如下: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提升我省高等学校内部治理能力和水平,锚定2026年基本建立制度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力、运行有效、风险可控、监督到位的内部控制体系这一主要目标,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推动我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党的领导政治优势
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党委在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明确校长是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首要责任人,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是分管领域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的负责人,将内部控制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履职清单,内部控制相关重要议题应提请党委决策审议,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校长负责、班子协同”的治理格局。
二、健全内部控制工作运行机制
各高等学校要明确内部控制建设的牵头部门、监督评价部门、实施责任主体等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议事决策管理,细化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标准和程序,明确各类键岗位人员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确保内部控制覆盖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实现决策、执行、监督有效分离,并做到与其他监督有机融合贯通。
三、构建动态风险评估与应对体系
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对科研、采购、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对外办学、基金会、附属单位、信息化建设等资金规模较大或廉政风险较高领域的风险评估工作,至少每年组织一次风险评估,明确风险点,确定风险清单,形成书面风险评估报告。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聘请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要加强风险评估结果运用,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策略,制定控制措施,实现风险防控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变。
四、完善重点业务及高风险领域的内部控制
各高等学校要以加强预算管理为主线,通过内部控制建设对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重要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实施有效控制,保证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及有效使用、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廉政风险。结合单位实际,加强债务、科研、财政专项项目、对外合作管理,规范非学历教育办学行为,强化所属企业、附属单位、校内独立核算单位及教育基金会等方面管理,梳理和规范业务流程,理顺各项经济活动运行机制,提高公共服务运行效率和效果。
五、加强内部控制文化与人才队伍建设
各高等学校要创新方式方法,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内部控制业务培训,开展典型案例学习交流,将内部控制理念融入日常管理,提高全体教职工对共性风险及个性风险的认识,构建“全员参与、全程覆盖”的内部控制文化生态。鼓励各高等学校设立内部控制工作岗位,配备工作人员,通过交流研讨、专题培训、以干代训等方式提升人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提升内部控制信息管理水平
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岗位职责、业务标准、制度流程、控制措施以及数据需求嵌入各项业务系统,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可控制、可追溯。要推动信息平台化、集成化建设,打通业务数据壁垒,实现系统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强化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研判和预警分析的方法路径和实践应用。
七、强化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各高等学校要对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评价与监督,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法、范围和频率并形成自我评价报告,根据监督和执行分离的原则,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各单位根据需要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实施内部控制评价,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同时为同一高等学校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八、注重内部控制建设落地见效
各级财政、教育和其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探索建立协同监督、反馈沟通、信息报送等机制,强化政策指导和业务督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营造“重内控增合规、强内控促发展”良好氛围。各高等学校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全体教职工风险防范和权力规范运行意识,有效防范外部环境、业务、廉政风险,以高效能内部控制建设服务单位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