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标准化主要是指在现行政府采购体制下,通过有效协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实现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统一化和高效化。山东省地方标准《政府采购业务规范第1部分:采购人》(DB37/T 4862.1—2025,以下简称《标准》),于2025年6月24日起实施,规定了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适用情形、工作流程及业务要求、相关模板和重要事项等基本要求和工作内容,指导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标准》明确了基本要求 :采购人应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工作内容以及质量控制节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采购活动,建立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
《标准》明确了一般要求、确定采购项目预算来源、公开采购意向、明确采购需求、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签订及履行采购合同、申请及变更事项等七方面采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