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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召开全市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会——严把“四道关口”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5日 09:10

河南许昌召开全市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会——严把“四道关口”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10月28日,河南省许昌市财政局召开了全市政府采购专题培训会。许昌市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业务负责人等,共计200余人参加本次培训。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培训现场了解到,许昌市国有资产经营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贾南玉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本次培训由许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李燕玲主持,特邀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授课。

聚焦关键环节 提升采购管理规范化水平

“召开全市政府采购专题培训,既是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的要求、强化风险防控的有效举措,更是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抓手。”培训会上,贾南玉围绕培训主题提出三点意见。

贾南玉提出,基于当前政府采购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做好新时代政府采购工作意义重大: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举措,政府采购涉及大量财政资金,是廉政风险的高发区,须时刻保持警惕,守牢底线;二是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内在要求,面对财政债务压力与收支矛盾,要坚持过“紧日子”,筑牢采购“主体责任”意识,守护好公共资金;三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迫切需要,当前个别单位仍存在需求审核不严、违规设置歧视性条款等问题,需摒弃“重审批、轻监管”思想,将“主体责任”嵌入监管各环节。

贾南玉要求,各单位要聚焦采购关键环节,提升采购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把需求管理“源头关”,严格落实需求调查制度,不得在需求中指向特定品牌等,需求设置必须体现政策导向;规范采购执行“流程关”,结合采购金额正确选择采购方式,建立健全内控管理机制,规范采购合同管理;严守履约验收“审核关”,强化履约验收,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严把资金支付关口;严格质疑投诉“答复关”,严守答复时限,确保调查充分、答复内容合规。

贾南玉强调,各参训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端正态度,持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带着工作中的困惑去学习,围绕工作难点寻找解决方案;做到学以致用,及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践,针对采购工作薄弱环节,强化内控建设。

详解采购人权责边界 结合案例明晰采购误区

刘亚利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做新时代专业采购人”为题,从现代政府采购制度、采购人的法定职责、采购人的法定权利、采购人的法律责任等四方面进行授课。她着重梳理了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的20个关键环节、法律赋予采购人的20项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采购人20个“不得”。

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高级编辑刘亚利

授课过程中,刘亚利穿插讲解了8个典型案例,详细分析了采购人履行主体责任时的常见误区。例如,她讲到,某采购项目采购文件规定:为确保服务质量和诚信履约,投标报价如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其他供应商平均报价的50%,为无效投标。“该案例限制了投标人之间的价格竞争,属于87号令第十二条规定的变相设定最低限价的情形。”刘亚利提醒。

“今天的授课让我们对‘依法采购、权责对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这不仅是一次知识的充电,更是一次工作思路的梳理。”李燕玲最后提出,希望各单位能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切实做到学以致用,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筑牢政府采购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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