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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验收流于形式“走过场” 原因何在?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07日 09:40

履约验收流于形式“走过场” 原因何在?
某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专项监督检查发现,大量空调采购项目存在验收“走过场”情况,供应商安装的空调型号与采购合同约定不一致,以次充好问题较为突出。

实践中,采购人在履约验收环节“走过场”的现象并非个例。此类乱象频发,都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重采购轻验收

采购人主体责任“悬空”

“思想上的‘重采购轻验收’是首要顽疾。”某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说,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往往将精力集中在采购程序的合规性,一旦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后续的履约验收就陷入“管理真空”,验收流程形式化、敷衍了事的情况屡见不鲜。

如某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中,验收小组明知铁皮棚只搭建好框架,还没有装修,尚未达到验收标准,仍签字通过验收。这种“走过场”式验收,让供应商“偷工减料”有了可乘之机。

“采购人作为履约验收的第一责任主体,其履职不到位是问题的核心症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朱萧俊说,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但实践中采购人主体责任“悬空”十分常见。有的采购人将采购需求编制、履约验收等核心职责视为采购代理机构的义务,自己当“甩手掌柜”。还有的采购人至今仍未明确验收牵头部门与追责机制,采购与验收岗位未分离,验收结果与个人绩效也未挂钩,导致相关工作人员缺乏履职动力。

验收“无据可依”“专业不足”

监管部门应重点抽查验收

“验收之所以沦为‘走过场’,除责任落实不到位外,还有‘无据可依’‘专业不足’等原因。”朱萧俊补充道,《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采购人应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但实践中,有的项目要么未制定验收方案,要么方案过于笼统,不具备可执行性,导致验收时无据可依。同时,验收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尤其是医疗器械等技术密集领域,没有专业人员参与的验收小组,无法保证验收质量。

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有的项目验收中还可能存在隐性的利益链条,采购人或相关负责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存在不正当利益往来,有的是收受回扣,有的是存在长期合作的利益捆绑。在这种情况下,履约验收就变成了“配合供应商完成流程”的走过场,采购人不仅不会严格把关,甚至会帮助供应商掩盖问题,确保项目“顺利通过”。

“监管上的‘偏向’,也让履约验收‘走过场’有了可乘之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李畅说,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明确了对采购人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处罚措施,但实践中,监管部门更侧重事前审批和程序合规,对履约验收环节的抽查比例低、覆盖面也窄,即便发现问题,也多以警告、限期整改为主,采购人违法违规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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