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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监管局:深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09日 08:26

湖南监管局:深化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 
提升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质效
  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是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的重要抓手。湖南监管局深入落实部党组关于“加强、聚焦、优化”工作方针,立足属地监管职责,深化属地中央单位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推动提升资金使用质效。

  一、“线上+线下”双轨并进,织密监控网络,筑牢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防线

  一是“线上”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精准筛查。建立线上全面筛查、动态分析、精准预警的监控模式,将系统预警信息实时推送有关单位,督促其及时整改;对系统未预警数据,聚焦资金支付合规性、支出进度合理性、科目使用规范性等疑似问题进行研判,发现疑似违规问题立即发起人工预警,实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不断提升常态化监控效率。二是“线下”针对线上疑点实现靶向核查。针对线上筛查发现的疑点,采取实地核查、电话问询等方式,不定期、有针对性地深入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核实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确保线上发现的疑点和线索有处置、有反馈,切实提升常态化监控成效。三是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建立线上联络服务平台,交流监管政策、明确监管重点,引导各单位强化内部控制,主动配合常态化监控工作;建立各单位协同监管机制,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实现信息共享、问题共商、成果共用,推动预算执行数据、监控疑点信息、问题整改情况及时互通,形成监管合力。

  二、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靶向发力,提升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质效

  一是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盯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验收等流程,全面核查项目执行进度、资金使用合规性和项目实施成效,重点关注资金截留、挤占、挪用、闲置等问题,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聚焦“三公”经费支出。督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关注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经费的审批流程、支出标准、报销规范等,坚决杜绝超标准、超范围支出,进一步规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三是聚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始终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贯穿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全过程,督促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从严管控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坚决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对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铺张浪费等行为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经发现立即督促整改,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强化成果运用,构建长效机制,巩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成效

  坚持问题导向,高度重视监督成果转化运用,着力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管理—提升效能”的管理闭环。一是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常态化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分类处置,建立整改台账和销号制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整改一项、验收一项、销号一项,确保问题整改不留尾巴。对违规情节较重或整改不力的,依规依纪提出处理建议,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二是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及时向财政部汇报监管中发现的普遍性、制度性问题情况,推动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指导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深入剖析问题成因,督促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标本兼治,持续提升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三是优化预警规则,提升监控效能。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梳理预警处置情况,深入研究系统未预警问题的特征表现和成因,主动收集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反映的难点堵点,提出完善预警指标和判定标准的建议,积极向财政部汇报反馈,推动预警规则不断完善、监控系统持续优化。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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