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公共服务“买得值”“用得好”
本报讯 近年来,四川省财政厅持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通过完善制度、扩大规模、严抓绩效,切实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让公共服务“买得值”又“用得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在制度方面,全省财政系统着力构建“1+2+N”全链条制度体系,即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以《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为引领,配套预算管理、购买实施、绩效管理等一系列细则。健全“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主管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通过强化培训宣传与调研督导,凝聚改革合力,确保政府购买服务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在资金方面,财政资金努力向公共服务倾斜。全省去年各级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规模达277.1亿元,较上年增长12.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3.3亿元。从服务领域看,公共服务176.5亿元,占63.7%;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100.6亿元,占36.3%。从承接主体看,涉及企业承接的资金为254.2亿元,占91.8%;其余承接主体占8.2%,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实现“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
在绩效管理方面,该省坚持“花钱必问效”,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政策绩效评价,评估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执行情况,选取7个省直部门、8个县(市、区)现场抽查购买服务项目150个,涉及预算金额6.5亿元。评价结果显示,全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总体较好,政策体系完善、执行到位。同时,该省还深化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质效。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省财政厅不断加强政策引导,明确工作措施,细化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养老托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人居环境等民生服务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下沉基层。健全指导性目录征集更新机制,完善目录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执行禁止性事项规定,准确把握边界,切实防范风险。指导市、县、乡制定细化方案措施,努力建立涵盖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全流程的制度规范体系,推动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走深走实。
(川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