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13街坊32-3-205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第二次拍卖公告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8月27日10时至2025年8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13街坊32-3-205号房产。
标的物详情见《拍卖标的物调查表》
评估价:139126.11元,起拍价:89041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特别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应当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日的7日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3日内与本院联系。
本院已在本拍卖公告前以能够确认知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因当事人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13街坊32-3-205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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