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校园路东段99号10栋24层2402号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5)川0802执85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5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05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品
 
 名称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校园路东段99号10栋24层2402号住宅
 
 评估价:1076200元
 
 起拍价:753340元
 
 保证金:70000元
 
 加价幅度:4000元
 
 
 
 
 
 拍品情况
 
 财产所在位置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校园路东段99号10栋24层2402号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不动产权证书号
 
 川(2018)郫都区不动产权第0071385号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终止日期
 
 2077年03月16日止
 
 规划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约88.07平方米
 
 房屋户型
 
 3室2厅1厨2卫
 
 所在楼层
 
 在24层
 
 是否有租赁
 
 无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抵押情况
 
 已抵押
 
 财产占有情况
 
 已被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查封
 
 财产现状
 
 自用
 
 钥匙
 
 无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卖说明
 
 1.拍卖对象: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校园路东段99号10栋24层2402号。
 
 2.本院已委托四川海盛林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上述房产的评估总价为107.62万元。该公司出具的川海房价(2025)028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作为公告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
 
 3.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本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成功后,买受人在办理权属登记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物后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竞买人竞得拍卖标的物之前可能存在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自行承担。
 
 4.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5.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标的物的用途限制。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其他特别说明:无。
 
 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校园路东段99号10栋24层2402号住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