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三合一”下水道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 |
有效期: |
2019-11-05 至 2019-11-24 |
撰写单位: |
锦州市政采平台 |
撰写人: |
太和区采购办 |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锦州市太和区“三合一”下水道综合养护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ZTHCG1934
受采购人—— 锦州市太和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局 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该单位 “三合一”下水道综合养护车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人民币663000 元,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三合一”下水道综合养护车 1 台
3.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投标;
3.4 具有相关范围的厂家、经销商或代理商。
4.1 领取时间要求: 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至16时; 4.2 领取地点: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4.3 领取文件所需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单独的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其他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复印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盖有供应商电子印章、打印印章的均无效,上述资料采购中心当日存档,后补无效。 4.4 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4.5 供应商未经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 年11 月25 日9 时,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1 开标大会时间为2019 年11 月25 日9 时30 分,地点为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
公开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 锦州市太和区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解放西路 226 号 锦州市太和区政府后楼三楼
邮 编: 121000
电 话: 0416-4890016
联 系 人: 祁欣 传 真: 0416-489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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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附件: 货物公开.doc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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