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受 锦州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委托,对 锦州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物业保洁项目 (项目编号: LNWXJZ-19003-CN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磋商采购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 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01 |
锦州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物业保洁项目 |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二、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金额: 每年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 38.8 万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4.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项目相对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2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4.3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19 年 11 月 14 日 8:30 时起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6:3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 时间 : 2019 年 11 月 25 日北京时间 14:00 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 地 点: 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402室 。
七、公告 期限
公告期限 : 2019 年 11 月 14 日 8:30 时起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 16:30 时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锦州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云飞街三段2号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0416-5085099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地 址: 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 3-8-10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0416-7996995
开户行: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锦州分公司
账户名称: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汽配城支行
账 号: 410100677452798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