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中共丹东市振兴区委宣传部委托,对丹东市振兴区常设馆工程(项目编号:LNSY-2019002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01 |
丹东市振兴区常设馆工程 |
装饰工程、电气工程、雕塑及设备等 |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LNSY-20190024
2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振兴区常设馆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12,459.85元
5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
6 、采购内容及需求:
6.1 采购范围:装饰工程、电气工程、雕塑及设备等
6.2 建设地点:丹东市振兴区常设馆
6.3 工期要求:20日历天内完工
6.4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6.5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6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 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2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3 拟派驻本项目的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二级以上资格。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 采购文件的领取
1.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自2019年11月14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3.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4.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5.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5.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已年检有效的);
5.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4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需附上一年年检副页)、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需附能证明在有效期内的副页)、拟派驻本工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证明(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上述材料原件(除法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并按顺序装订(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没有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领取采购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1月25日北京时间09: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20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丹东市振兴区委宣传部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九纬路83号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15-231802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项目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415-2199688
传 真:0415-2199688
邮箱地址:lnsy9688@163.com
开 户 行: 丹东银行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 0132150000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