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一期)采购公告
- 1、项目名称: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一期)
- 2、项目编号:GZWH-2020-1518
- 3、项目序列号:S5200000000026349001
- 4、项目联系人:项目一部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5801822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A包: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采购预算:1500000元,最高限价:1500000元;B包:密码应用改造,采购预算:300000元,最高限价:300000元.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800,000元
- (4)最高限价:1,800,000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A包:整合已有信息化系统,综合考虑省药品监管局已有信息化成果,按照“兼容、互通、共享”的原则,对贵州省药品(化妆品)监管系统、医疗器械监管系统、稽查办案等系统进行整合,实现监管系统统一门户登录、统一用户管理、统一认证管理、数据交换等,并以整合后的信息系统为基础,搭建贵州药监综合监管平台;B包:根据《GM/T 0054-2018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和信息系统二级等保的相关要求,本次建设目标为完成“贵州药监”商用密码的对接,完善系统密码应用保障体系,满足系统对于网络安全接入、用户身份认证、典型密码服务(应用数据加解密、签名/验签)、业务防抵赖、密钥管理任务要求,并实现远程访问接入链路保护、用户身份认证、应用密码服务、密码管理等功能。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A包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接采购方通知后5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实施及上线试运行;B包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接采购方通知后2个月内完成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服务、产品交货及验收。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b.“经审计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2020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c.2019年10月(含10月)后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d.2019年10月(含10月)后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书面承诺原件)②诚信资格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违法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小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包括行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cr/list)上查询(查询时间为开标时间)。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6-03 09:00:00至2020-06-09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使用“电子投标书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 (4)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06-24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6-24 09:30:00
- 12、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或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13,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6-03 09:00:00至2020-06-24 09: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供保证金(A包保证金: 10000元;B包保证金:3000 元;)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联系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省政府大院5号
- 项目联系人: 陈老师
- 联系电话: 0851-86852211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或工程)、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或服务或工程)、监狱企业产品(或服务或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对产品原产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在总得分基础上加分;(3)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公示)范围内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D座
- 项目联系人: 项目一部
- 联系电话: 0851-858018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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