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海关2020年出口防疫物资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BD-2020-WHG-1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海关2020年出口防疫物资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7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一套防疫物资检测设备。(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时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组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良好信誉,有提供本次采购需求货物供货、服务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至 2020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投标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④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⑤“信用中国”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原件加盖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18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王瑞玲0991-36272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六巷65号1栋2层
联系方式:雷鸣131998619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鸣
电 话: 13199861977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有关法律 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等机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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