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法律中介机构服务 采购项目竞标采购邀请书 各投标单位: 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法律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法律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竞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法律中介机构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省地两级法律服务。 2.3项目内容: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 2.4项目地点:全省 2.5控制价:39万元/年 2.6时间范围: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2.7合同类型: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和专项案件委托合同。 2.8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9选取原则:选取排名第1名单位为中标单位,后续排名为备选单位,在第一家出现一些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参运的情况下,由第2名依次向上补。 3.0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业务资质: (1)必须具有法人资质,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年检有效的具有境内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书经营所需资质证照。 (2)服务律师必须均持有国家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A证)。 3.2财务状况 具有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3.3利益冲突 未在诉讼、仲裁案件中担任中国石化对方当事人或相对方代理人;未在项目合作或其他商务谈判中为中国石化对方当事人或相对方提提供过法律服务;没有其他损害中国石化利益的行为。 3.4成立时间 境内法律中介机构成立时间应在 5 年以上,在青海设有办公室(代表处)或分支机构的,该办公室(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成立时间应在3年以上。 3.5人员规模 专职律师(含合伙人)在 10 人以上,其中,具体业务领域的业务团队至少包括1名合伙人及3名律师。 3.6不良记录 经查询核实后,没有受过司法行政机关、其他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的处罚,在中国石化系统内和系统外亦无不良评价或不良记录。 4.报价要求 (1)常年法律服务(含1名坐班律师) 常年法律服务总控制价为39万元/年,具体参考服务内容。 (2)专项法律服务 专项法律服务指法律尽职调查、仲裁、诉讼业务。具体参考服务内容。  特别说明:专项法律服务费用上,法律尽职调查、仲裁、诉讼项目应按照青海省律师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最大优惠后分别报价。500万以下标(含500万)的额的诉讼、仲裁项目不收取费用。 5.服务内容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为服务单位在经营决策、行政管理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2)为服务单位解答与其业务有关的日常法律咨询; (3)应邀参与服务单位的重大合同或有关的项目调研、谈判; (4)为服务单位草拟、审查、修改有关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5)协助服务单位审查、修改内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6)免费代理服务单位参加涉案标的金额在 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活动; (7)代理服务单位以非诉讼方式追索欠款、索赔、诉前和解、参与企业改制等非诉业务; (8)经委托为服务单位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出具专门的法律意见书; (9)经委托就服务单位经营中有关事项发表授权律师声明或律师函; (10)结合服务单位业务特点,定期或者不定期地举办法律讲座,对服务单位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按照服务单位要求举办讲座或培训次数不少于 12次; (11)服务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委托的需要处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专项法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为服务单位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服务单位委托的事项提供可行性法律意见,协助制定事项方案; (2)就委托事项的有关问题进行法律尽职调查; (3)起草、修改委托事项相关协议; (4)协助起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5)代理服务单位参加涉案标的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活动。 (6)有关委托事项的其他法律事务; 6.服务要求 (1)团队服务:常年法律服务应将服务单位业务集中起来,根据服务单位业务特点、风险特征,提供专业能力配置合理的团队服务,团队主要成员必须相对固定。 (2)坐班律师必须持有执业资格证,熟悉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有国企等大型企业从事坐班的经历。 (3)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法律中介机构应诚信、勤勉、认真、尽责、专业、积极、及时地开展和完成服务单位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全力维护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对服务过程中涉及服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其他一切信息须严格保密;未经服务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向与服务单位有利益冲突的对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4)若法律中介机构更换服务单位的律师团队,须征得服务单位同意。 7.特别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编制以下文件: 1.法律中介机构资源库入库申请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保密及避免利益冲突承诺函(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廉洁从业协议书(双方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 4.报价函(投标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不良记录承诺文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总所及分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年审情况、专职律师名单(含坐班律师)及其执业资格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 (1)时间:2021年03月17日09时00分至2021年03月21日17时00分。 (2)地址及场所: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 宁路11号9幢小二楼)。 (3)售价:500元。 9.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要求)投标人提交响应保证金。 5.2响应保证金金额:7000.00元整(大写:柒仟元整)。 10.响应文件递交 6.1递交及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时30分。 6.2递交地址及场所: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 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 11.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石油分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民和路延伸段58号; 联系人:童女士 电话:18697100110 1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新宁路11号9幢小二楼;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971-5138633; 邮箱:3521515553@qq.com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邀请书后24小时内明确是否参与本项目竞标采购活动,并将邀请书确认函(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给予我方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6日 附件:竞标采购邀请书确认函 竞标采购邀请书确认函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我方已收到你方于xxxx年xx月xx日发出的《(采购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竞标采购邀请书》,确认参加/不参加竞标。 我方联系人信息如下: 
| 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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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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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人:(盖单位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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