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本院定于2022年3月12日10:00至2022年5月11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被执行人李秀萍名下位于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01号(宾阳县图书馆宿舍楼201号)房产进行网络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街01号(宾阳县图书馆宿舍楼201号)房产。
标的物详情详见标的物情况说明表。
二、变卖保留价:
变卖竞价时间:2022年3月12日10:00至2022年5月11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变卖保留价为第二次拍卖起拍价,即为383541元,变卖预缴款383541元,增价幅度1200元;
三、变卖方式:1、变卖公告期为六十天,如有竞买人在六十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
在公告期内可以进行竞价,竞价期间,一人竞买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竞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无人报名的,公告期满竞价中止,变卖程序终结。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前五个工作日内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接受咨询(具体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竞买人需要咨询、实地勘察标的物的,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该标的物统一看样时间:自行看样,本院已委托司法拍卖经理在拍品展示期间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该拍卖经理提供的咨询看样服务为免费服务,如需看样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廖经理13558462465。
六、变卖标的物已知瑕疵:本院对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仅就现状进行拍卖,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任何瑕疵保证。有关产权证照的办理及过户、相关税费及手续的办理及其他限制性交易措施(如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的缴纳等)事项由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七、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1、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定的规定,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由相应主体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预交,预交后凭完税证明及申请书到法院办理退款手续);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2、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格;3、应缴、补缴、欠缴其他款项,以及该标的物所拖欠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可能影响标的物过户、使用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上述税款、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可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意向竞买人如竞拍成交,请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附加于拍卖标的物上的户籍的迁入及迁出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予负责。
九、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过户顺利。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共有人等)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前五个工作日内至本院执行局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户名:(2021)桂0126执1900号,子账户账号:800106776999666_00115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二、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指定时间缴纳拍卖余款,法院核实到拍卖余款已转入法院账户后会制作相关文书,此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买受人耐心等待,完成后法院会主动联系买受人交接,交接时买受人本人须到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
十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七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七、 咨询: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联系人:13558462465(廖经理),13878137719(杨经理),0771-5615117。投诉电话:0771-8237952;投诉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越秀路凯悦国际12号楼2单元102号房。
法院监督电话:0771-823795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廖经理 13558462465
陈法官0771-8237931
联系地址:宾阳县宾州镇清风路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民法院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