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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小府路清怡花苑21号楼22号楼4层408商业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第【2349099】号 发布时间:2022/3/9 6:04:48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 内蒙古
所属行业: 其它
内容: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关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小府路清怡花苑21号楼22号楼4层408商业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关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小府路清怡花苑21号楼22号楼4层408商业房屋的第一次拍卖公告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4月11日10时至2022年4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法院账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小府路清怡花苑21号楼22号楼4层408商业房屋。建筑面积:66.04平方米。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476677元;起拍价:476677元;保证金:80080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拍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方可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买人可拨打电话0471-3606123进行咨询或预约看样,由法院统一组织看样,未经预约,我院不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经与开发商沟通,1、该房屋物业费每月2.5元/平米。2、需缴纳装修保证金5000元,如果在装修以后不破坏房屋结构,保证金退还。3、现没有交房,在开发商名下控制。4、暖气费每月6元/平米。5、燃气费每户2600+568元。6、1000元的预存水电费。物业等欠费问题请自行与开发商沟通。税费、过户等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须由前几手权利人应缴纳或补缴的税金等一切税费、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应由相应主体负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由买受人负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各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特别提醒:因司法拍卖的特殊性,有可能涉及该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所应承担的部分税费,有可能需要买受人先交纳该部分的费用后相关部门才能给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税务部门或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税费风险需买受人承担。税费等费用由相应主体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七日内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买前向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于标的物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以到账为准)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已实行一案一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迎宾支行,账号:6228400877823744865)填写缴款单时请注明本案案号:2020恢343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471-3606123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西街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471/11)”上查询。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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