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海城市垃圾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381-03461
项目名称:海城市垃圾场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运营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0534100
最高限价(元):336.64
由采购人提供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工艺及设备,中标人须配套增设减量化处理设备,并负责对全部设备进行日常运营,全量化处理采用“微滤+单级高压DTRO+低温负压MVR蒸发+一级产水保障(DTRO)+二级产水(MTRO)+蒸发母液固化”工艺,最大日处理量300吨;中标人另需增设减量化应急处理设备,年处理量约2.5万吨,日处理按70吨考虑,系统兼备200吨/日的集装箱式DTRO应急处理能力(包括前端预处理+两级DTRO+离子交换工艺)。以处理海城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中及调节池中的存量垃圾渗滤液和新增渗滤液及雨季汛期应急减量化处理渗滤液,确保垃圾渗滤液经处理后出水稳定持续达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前,双方可根据履约考核结果协商决定是否续签,单次续签不超过1年,最多续签2次。履约考核以采购人制定的《服务履约考核办法》为准,若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存在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续签,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31日23时59分至2026年01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城市西柳镇东柳村7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东侧)
六、公告期限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城市城乡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 辽宁省海城市南外环路79号
联系方式:151241099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台子委芭东海城珠江路38-S1号
联系方式:范继东17614222417
邮箱地址:liaoningnaxin@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城西柳分理处
账户名称:辽宁纳鑫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63073600002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继东
电 话:17614222417